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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種資產辦理抵(質)押登記部門、依據(jù)、流程、材料

2016-04-10 23:14瀏覽數(shù):386 
  • 15種資產辦理抵(質)押登記部門、依據(jù)、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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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國有土地(無地上定著物)土地使用權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有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建筑物與集體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三、城市房地產、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

    四、企業(yè)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等

    五、機動車(非農用)

    六、非企業(yè)所有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農村私有房產;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七、果園、樹林

    八、股票質押

    九、股權質押

    十、專利權、著作權的財產權;商標使用權

    十一、應收賬款質押

    十二、民用航空器

    十三、船舶

    十四、出口退稅款質押

    十五、公路、橋梁、隧道、渡口收費權質押

    一、國有土地(無地上定著物)土地使用權

    登記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局

    法律依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2條、《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5章

    辦理流程:1、土地登記申請人向所在轄區(qū)國土分局申請土地登記; 2、各區(qū)國土分局受理登記,完成初審意見;3、市局行政審批辦公室網(wǎng)上審核;4、各區(qū)國土分局完成注冊登記,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所需材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土地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機構許可證(復印件)、法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代理境外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的,授權委托書和被代理人身份證明應當經(jīng)依法公證或者認證(原件);3、主債權債務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單)(原件);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登記,可只提供《最高額抵押合同》。4、抵押雙方對被抵押土地的綜合情況確認證明(原件),內容應當包括①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的土地抵押登記行為按照企業(yè)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準權的部門同意;②土地證號、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土地規(guī)劃條件、地上物的權屬情況;③申請土地抵押的面積、市場確認價值及土地抵押擔保價值;④雙方應保證抵押權實現(xiàn)時按照國家規(guī)定補交所獲土地收益;5、《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6、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合法的權屬證明(原件);7、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意見。

      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土地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金融許可證(復印件)、法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代理境外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的,授權委托書和被代理人身份證明應當經(jīng)依法公證或者認證;3、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稅費發(fā)票等);4、主債權債務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單)(原件);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登記,可只提供《最高額抵押合同》;5、抵押雙方對被抵押土地的綜合情況確認證明(原件),內容應當包括①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的土地抵押登記行為按照企業(yè)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準權的部門同意;②土地證號、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土地規(guī)劃條件、地上物的權屬情況;③申請土地抵押的面積、市場確認價值及土地抵押擔保價值; 6、《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7、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合法權屬證明(原件);8、建設部門出具的商品房未預售證明(原件)。

      注:1、申請書可到各分局領取或登錄市國土局網(wǎng)站下載;2、提供復印件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交原件進行核對、掃描。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有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建筑物與集體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登記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局

    法律依據(jù):《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guī)定》第2條

    辦理流程:1、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5、申請抵押登記;6、審核、登記;7、核發(fā)抵押證明書。

    所需材料: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簽定后十五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1、被抵押土地的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證明;2、抵押登記申請書;3、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4、抵押合同;5、經(jīng)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地價評估報告;6、土地使用權屬證明;7、土地管理部門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城市房地產、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

    登記部門:房地產管理局

    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42條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2條

    辦理流程:1、提交材料;2、房屋交易大廳受理材料;3、十個工作日左右領證。

    所需材料: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4、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注:1、 已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或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提交預告登記證明原件,不再提交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 2、央產房抵押的,還應當提交《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變更情況通知單》原件。 3、該房屋存在在建工程抵押的,應先申請注銷在建工程抵押,或辦理在建工程抵押轉房屋抵押登記,再辦理上述一般抵押權設立登記。4、共有的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人應當書面約定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還應當明確共有人各自占有的份額。夫妻共同申請房屋登記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5、用于申請房屋登記的境外司法文書應當經(jīng)有管轄權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予以認可和執(zhí)行。

    四、企業(yè)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等

    登記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42條 《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

    所需材料: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登記機關提交《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關動產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3、有關動產抵押物存放狀況資料; 4、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 5、雙方代理人身份和權限證明文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機動車(非農用)

    登記部門:車輛管理所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辦法》第33-40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登記流程:1、申請人向車輛注冊地車管所提出申請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2、登記審核崗審查相關的手續(xù)、資料,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辦理;3、審核計算機登記信息,整理資料、裝訂、歸檔;4、一般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所需材料:抵押人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登記證書;3、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非企業(yè)所有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農村私有房產;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登記部門:所在地的公證機構

    法律依據(jù):《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3條

    辦理流程及材料:申請人應向公證機構提交下列材料:1、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主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3、以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提交抵押物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以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提交抵押物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4、抵押物清單;5、與抵押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公證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

    七、果園、樹林

    登記部門:縣級以上林業(yè)局

    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42條

    辦理流程: 1、抵押事項的申請與受理;2、抵押物的審核、權屬認定;3、抵押物價值評估及評估項目的核準、備案;4、簽訂抵押合同;5、申請抵押登記;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7、核發(fā)抵押登記證明書。

    所需材料:1、《林權證》;2、《林權抵押貸款協(xié)議書》;3、《林權抵押合同;4、《借款合同》;5、《森林資產價值評估報告》;6、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不可作為抵押物的森林資源資產有:(1)對已劃為的生態(tài)公益林,包括國防林、名勝古跡、革命紀念地、自然保護區(qū)和特種用途林中的母樹林、實驗林、環(huán)境保護林、風景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2)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3)未經(jīng)依法辦理林權登記而取得林權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農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除外);(4)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體林地使用權;(5)國家規(guī)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

    八、股票質押

    登記部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律依據(jù):《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2條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公司股票質押登記業(yè)務運作指引》

    辦理流程:辦理股票質押登記業(yè)務,應遵循下列程序:1、證券公司辦理股票質押業(yè)務,需提前憑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其為綜合類券商的批文,一次性向本公司書面提交證券帳戶代碼、券商席位代碼及銀行特別席位代碼。2、證券公司與商業(yè)銀行簽訂《股票質押貸款合同》后,在同一交易日分別在各自席位通過交易席位報盤。報盤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股東代碼、質押股數(shù)、券商席位代碼、銀行特別席位代碼、質押委托業(yè)務類別等。3、報盤當日交易結束后,本公司將確認結果傳給證券公司和商業(yè)銀行。4、本公司將確認質押的股票從證券公司的托管席位轉至銀行的特別席位。

    所需材料:借款人申請質押貸款時,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材料: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2、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貸款卡(證);3、上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凈資本計算表及經(jīng)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含附注);4、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質物的權利證明文件;5、用作質物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貸款人在發(fā)放股票質押貸款前,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yè)務特別席位,專門保管和處分作為質物的股票。貸款人應在貸款發(fā)放后,將股票質押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tǒng)。

      最長不能超過一年。

    九、股權質押

    登記部門:注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75條 《物權法》第223條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guī)定》

    辦理流程:1、超過半數(shù)股東同意出質決議。2、簽訂股權質押合同。3、工商行政部門登記。

    所需材料:1、出質人和質權人簽署的《股權出質登記申請表》。2、出質人和質權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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