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模式及案例
TBT(Transfer-Build-Transfer)就是將TOT與BOT融資方式組合起來,以BOT為主的一種融資模式。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BOT.
TBT的實施過程如下:政府通過招標將已經運營一段時間的項目和未來若干年的經營權無償轉讓給投資人;投資人負責組建項目公司去建設和經營待建項目;項目建成開始經營后,政府從BOT項目公司獲得與項目經營權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協議,投資人相繼將項目經營權歸還給政府。實質上,是政府將一個已建項目和一個待建項目打包處理,獲得一個逐年增加的協議收入(來自待建項目),最終收回待建項目的所有權益。
特征分析
TBT模式兩大特點是:
其一,從政府的角度講,TBT盤活了固定資產,以存量換增量,可將未來的收入現在一次性提取。政府可將TBT融得的部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以少量國有資本來帶動大量民間資本。眾所周知,BOT項目融資的一大缺點就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對項目沒有控制權,而政府入股項目公司可以避免這一點。
其二,從投資者角度來講,TOT項目融資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的行為。而從國內外民營TOT項目成敗的經驗看,政府一定比例的投資是吸引民間資金的前提。在BOT的各個階段政府會協調各方關系,推動BOT項目的順利進行,這無疑減少了投資人的風險,使投資者對項目更有信心,對促成BOT項目融資極為有利